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七分之一商贸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顺市监处罚〔2023〕266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顺市监处罚〔2023〕2661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七分之一商贸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3MABQD8M54T |
工商注册号 | 110113033651643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 | |
法定代表人 | 赵璐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第十七条 | |
违法事实 |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1月30日以1000元的费用委托杨光负责当事人有赞精选APP平台上广告设计等事宜,在当事人有赞精选APP平台店铺“MuaPet爱宠商城”上传的“该产品可以对动物关节修复软骨细胞、舒缓关节不适、改善腿瘸等功效”的广告宣传内容至2023年03月03日自行改正。在此之前没有在其它媒介或时间段发布上述广告宣传内容,广告费用合计1000元。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1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6-21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3-09-21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