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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北方集团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0元

2023-06-26 17:41:14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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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城建北方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顺市监处罚〔2023〕2643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顺市监处罚〔2023〕264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城建北方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3555651X9

工商注册号

110000003546198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法定代表人

王宏峰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经查,自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8日,该工地食堂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为项目部工作人员提供早中晚三餐(早餐5元,午餐10元,晚餐10元),剩余原材料价值250元,违法所得4600元,违法经营食品的货值金额9500。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6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46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6-16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09-16

处罚机关

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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