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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兴鸿口腔诊所因广告违法被罚款900元

2023-06-26 12:07:39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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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条行政处罚信息,涉及深圳兴鸿口腔诊所广告违法案。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市监华处罚〔2023〕福城56号
处罚名称:深圳兴鸿口腔诊所广告违法案
处罚类别1:罚款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广告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罚,没有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一万元以下罚款。,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罚;构成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一)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
处罚结果:罚款900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深圳兴鸿口腔诊所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居民身份证号码91440300MA5H7KJY3A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黄*
处罚决定日期:2023-06-20
处罚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方编码:
当前状态: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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