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关于制止餐饮浪费发布典型案例(第八次)
为防止食品浪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按照上级工作要求部署,蓟州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专项执法工作,现第八次发布典型案例。
天津市蓟州区某农家院在食品经营过程中造成严重食品浪费案
2023年4月12日,蓟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天津市某农家院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就餐大厅西侧的泔水桶内盛放有大量就餐结束后的剩余菜品、主食,经调查,当事人在为旅行团提供团体用餐服务时,未按照用餐人数合理配置菜品,造成了严重食品浪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了食品经营者在食品经营过程中造成严重食品浪费的违法行为,我局执法人员当场制作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于5日内予以改正。经我局2023年5月12日责令改正后,执法人员2023年5月29日对整改情况复查时,当事人仍然存在上述情况。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