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电梯维保弄虚作假,维保公司被罚!

2023-06-22 21:35:27 上海市场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但是,一些电梯维保单位为了减少成本,省时省力走过场,将电梯维保停留在“纸面”,并没有切实做到按时按质维保。

案情提要

3a8b31a9860e5c8f1f1de17fa780e5de_640_wx_fmt=jpeg&wxfrom=5&wx_lazy=1&wx_co=1.jpg

虹口区市场监管局在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中,通过智慧电梯监管平台发现,当事人上海某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在虹口区衡水路某小区从事电梯半月维护保养中,并未按规定对涉案电梯的轿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等轿内保养项目进行维护保养,却虚假填写了《电梯维护保养记录表》,虹口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立案调查。

c2a96023078bc335437d9c6e5cfcdad6_640_wx_fmt=jpeg&wxfrom=5&wx_lazy=1&wx_co=1.jpg

法律分析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规定。虹口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温馨提示

电梯已成为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重要基础设施,电梯维保公司不能让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仅仅停留在“纸面”上,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于不顾,而应该切切实实的履行其主体责任,要对电梯安全运行负起责任。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严查虚假维保违法行为,进一步服务和保障民生,保障公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生活质量。

供稿:虹口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崔立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配备工地事故现场VR实景体验机和建 ...

  • 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陕西省选拔赛数控 ...

  •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推进农业产业向规 ...

  • 守护标准初心 传递强国之规——走进 ...

  • 浙江省长兴县市场监管局做好小番茄农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