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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杭州市临平区食品安全状况分析

2023-06-21 21:25:4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杭州市临平区食品安全,构建食品安全无忧消费环境,根据抽样检测计划要求,临平区继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测。6月全区共完成食品安全定量抽检249批次,合格244批次,合格率98%。定性抽检921批次,合格921批次,合格率100%。

一、定量抽检情况

农业源头环节抽检畜禽、蔬菜、水产3类产品共35批次,合格35批次;

食品生产环节抽检调味品、方便食品2类产品共2批次,合格2批次。

食品流通环节抽检饼干、蛋制品、豆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等16类产品共153批次,合格150批次。不合格产品为杭州市余杭五杭农贸市场宋洪高水产店(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运河街道五杭繁荣路(杭州市余杭五杭农贸市场内南区5号))销售的1批次汪刺鱼恩诺沙星不合格;杭州余杭区临平街道来亭果蔬店(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街道映荷街345号、347号一层)销售的1批次豇豆噻虫嗪、噻虫胺不合格;杭州太慕贸易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街道邱山大街583、585、587、589、591、593、595、597、599、601、603、605号)销售的1批次鳊鱼恩诺沙星不合格。

食品餐饮环节抽检餐饮食品、糕点、食用农产品、酒类等5类产品共59批次,合格57批次。不合格产品为杭州临平湛柠饮品店(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北湖街3-42号))销售的1批次青柠檬联苯菊酯不合格;港立建设(浙江)有限公司崇贤街道崇贤村小学工地食堂(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崇贤街道骨沙路86号)的1批次姜噻虫胺不合格。

二、定性抽检情况

农产品种养殖环节加强对农产品种养殖单位的监督检查,畜禽屠宰企业开展自检89批次,合格89批次,合格率100%。各属地镇街加强对农产品种植基地、水产养殖基地的定性抽检,共抽检832批次,合格832批次,合格率100%。其中种植基地抽检800批次,合格率100%,水产养殖基地抽检32批次,合格率100%。

三、不合格项目说明 

(一)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

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恩诺沙星可用于牛、羊、猪、兔、禽等食用畜禽及其他动物,但家禽在产蛋期禁用。

(二)噻虫嗪

噻虫嗪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对蚜虫、蛴螬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噻虫嗪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姜中噻虫嗪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三)噻虫胺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噻虫胺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姜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四)联苯菊酯

联苯菊酯是一种杀虫谱广、作用迅速,在土壤中不移动,对环境较为安全,残效期较长的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无内吸、熏蒸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柑橘中联苯菊酯残留限量为不得超过0.05mg/kg。

(来源:临平市监蓝)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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