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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云栾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10000元

2023-06-19 17:50:4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市监龙处罚〔2023〕园山35号),涉及深圳市云栾科技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案。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深市监龙处罚〔2023〕园山35号

处罚名称:

深圳市云栾科技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案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商标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第六十条/第2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处罚结果:

罚款10000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深圳市云栾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image.png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邓群芳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6-14

处罚机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地方编码:


当前状态:


备注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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