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公布一条行政处罚信息,涉及深圳市新联和医疗供应链产业有限公司擅自变更库房地址案。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深市监罗处罚〔2023〕稽65号 |
处罚名称: | 深圳市新联和医疗供应链产业有限公司擅自变更库房地址案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
处罚事由: | 医疗器械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22)/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十六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一)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擅自变更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库房地址 |
处罚结果: | 罚款30000元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深圳市新联和医疗供应链产业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居民身份证号码91440300MA5F8G7W3N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钟**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6-13 |
处罚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 |
地方编码: | |
当前状态: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