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顺德区乐从利拓钢管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利拓钢管实业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6551661024H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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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佛顺乐市监行罚罚字〔2023〕90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规定,已构成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违法行为。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万圆整(¥20000.00) | ||||
罚款金额(万元) | 2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6-09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