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广东佛山市君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被处罚

2023-06-06 16:16:58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君宏新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发布虚假广告。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君宏新材料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52A4AH6L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
-----
法定代表人刘**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荷市监处字〔2023〕1015号
违法行为类型发布虚假广告
违法事实我街道办接到举报,在“http://www.junhongink.com/col.jsp?id=101”网站上佛山市君宏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了广告语“ 销售水性环保油墨和特种油墨的高新技术企业”,我街道办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负责人确认上述广告为当事人发布。经初步审查,佛山市君宏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的规定。2023年4月13日,我街道办对该案件线索进行了登记,经街道办领导批准后于2023年4月21日立案。 经查明,佛山市君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广告链接“http://www.junhongink.com/col.jsp?id=101 ”使用了广告语:“销售水性环保油墨和特种油墨的高新技术企业”情况属实。同时该公司无法提供高新技术企业的证明材料。该网页链接为该公司于自行设计,通过百  度服务器进行运营。2022年6月6日该公司对网站进行续费并更新网站内容。签订运营合同4年费用为3000元,目前运营一年,认定广告费用为750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本街道办决定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2250元,上缴国库。
罚款金额(万元)0.22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处罚决定日期2023-06-01
处罚机关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考前 ...

  • 安徽省枞阳县市场监管局全面排查师生 ...

  • 山东省烟台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 ...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大力发展 ...

  • 山东省乐陵市大力发展体育产业 体育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