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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云梯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京顺市监处罚〔2023〕2554号)

2023-05-31 20:41:3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5月30日,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云梯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顺市监处罚〔2023〕2554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顺市监处罚〔2023〕255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云梯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004C3N9W
工商注册号110102020899167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陈蓉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2023年4月24日,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北京云梯科技有限公司在北京远创椿和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维护保养的电梯情况开展检查,现场发现你单位填写的15本电梯维护保养记录中检查结论存在前后不一致的情况,其中,11部电梯(注册代码为30101101132018120093、30101101132018120087、30101101132018100091、30101101132018120088、30101101132018120092、30101101132018120099、30101101132018120096、30101101132018120089、30101101132018120094、30101101132018120095、30101101132018120098)的维护保养记录中第35项“选层器动静触点清洁、无烧蚀”的检查结论存在前后不一致情况,有的打“√”有的打“/”;4部电梯(注册代码为30101101132018120093、30101101132018120097、30101101132018120100、30101101132018120090)的维保记录中第17项“轿厢检修开关,停止装置工作正常”的检查结论存在前后不一致情况,有的打“√”有的打“/”;1部电梯(注册代码为30101101132020120033)的维保记录中第9项“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工作正常”的检查结论存在前后不一致情况,有的打“√”有的打“/”。北京云梯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北京远创椿和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的15部电梯进行维护保养。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71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7.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5-30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08-30
处罚机关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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