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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罚!

2023-05-31 17:19:2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市场监管局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023年05月021),涉及河口区吉祥购物广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行政处 罚决定 书文号案件名称 主要  违法    事实 处罚种类处罚依据 法定企 业名称 或自然 人姓名违法企 业组织 机构代  码(行 政相对  人居民身份证号)法定代    表人(负 责人)姓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行政处 罚的执行方 式和 期限救济渠道处罚机关
1东河市监处罚〔2023〕199号河口区吉祥购物广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河口区吉祥购物广场92370503MA3FLKL68P崔冬梅1.没收违法经营的超过保质期的5瓶海天蒸鱼豉油(净含量:450ml/瓶,生产日期:2021年4月28日,保质期:24个月);
    2.罚款人民币5000元。
2023.05.29自动履行   2023.05.2960日内向河口区人政府申请复议或6个月内向河口区人民法院起诉东营市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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