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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润民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资质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案

2023-05-05 19:05:16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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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5月4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鲁市监行处字〔2023〕9号),涉及德州润民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资质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当前状态

处罚程序类型

备注

处罚事项编码

处罚事项名称

德州市润民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71402MA3DT41G06






马鑫

身份证

371402199901206111



鲁市监行处字〔2023〕9号

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行为

2020年9月至今,德州润民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与多个专利申请人达成协议,代为撰写并提交专利申请材料,构成了在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资质的情况下,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专利代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从事专利代理业务,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八条“任何单位、个人未经许可,不得代理专利申请和宣告专利权无效等业务”、第五十二条“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不符合专利代理师执业条件,擅自代理专利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等相关业务,或者以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的名义招揽业务”之规定,构成了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违法行为。

《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对其进行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

3.021000 

1.510500 


2023/04/19

2023/05/04

2026/04/19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70000MB2853699N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70000MB2853699N

3

一般程序


3701000104702

济监管许SL号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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