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23>>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食品692批次 不合格3批次

2023-05-05 19:03:30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5月5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7号)。

据通告,近期,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豆制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调味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3大类食品692批次样品,检出3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

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1.由宜宾绿源食品有限公司绿色生活财富广场店销售、标称高县宏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7日生产的“羊田粉条(淀粉制品)”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超标。

2.由广安市广安区天星桥超市销售、标称广安爱米特食品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9日生产的“柚子土柚麻饼(椒盐味)(糕点)”同时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超标。

3.由宜宾市翠屏区卢大四餐饮店于2023年3月16日加工销售的“馒头”检出糖精钠(以糖精计)超范围使用。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宜宾市和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image.png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pdf

附件2-合格-2023年7号信息公布.pdf

附件3-不合格-2023年7号信息公布.pdf

附件4-部分不合格项目解读.pdf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