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18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药品质量公告(2023年第4期)。公告称,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公众使用药品安全有效,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本行政区域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检。经安徽省亳州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等3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一、经安徽省亳州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标示为安徽新盛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山药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经安徽省亳州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标示为安徽人民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白术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经池州市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安徽徽松堂国济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苦瓜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水分。
经铜陵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标示为安徽人民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玉竹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二、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督促相关企业切实进行整改。
三、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要求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2023年第4期安徽省药品质量抽查检验信息 | |||||||||||
序号 | 检品名称 | 被抽样单位 | 标示生产单位 | 批号 | 包装规格 | 检验机构 | 检验依据 | 检验结果 | 不符合规定项目 | 报告书编号 | 备注 |
1 | 山药 | 安徽新盛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安徽新盛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211021112a | 塑料袋分装/(外观完整)/统 | 安徽省亳州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 《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性状】 | BZ2022-C0415 | |
2 | 白术 | 安徽人民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安徽人民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220601 | 塑料袋分装/(外观完整)/统 | 安徽省亳州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 《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性状】 | BZ2022-C0618 | |
3 | 苦瓜 | 东至县仁康大药房 | 安徽徽松堂国济药业有限公司 | 220501 | 塑料罐/ | 池州市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安徽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9年版 | 不符合规定 | 【检查】水分 | CH2022-C0380 | |
4 | 玉竹 | 铜陵市昌盛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天水大药房 | 安徽人民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180901 | 塑料袋/统 | 铜陵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四部 | 不符合规定 | 【性状】 | TL2022-C0374 | 经营企业储存不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