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山东省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公布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第一批)

2023-04-17 21:55:1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制止餐饮浪费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倡导社会文明、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山东省青岛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局关于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未主动提示提醒适量点餐、误导诱导过量点餐等违法行为,切实强化经营主体守法意识和节约理念。现公布第一批典型案例。

一、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青岛市北区叶派龙虾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28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市北区叶派龙虾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3月28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开展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没有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青岛市市南区兴福佳源水饺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6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市市南区兴福佳源水饺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4月6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经营场所未在明显位置张贴防止浪费警示标语,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浪费提醒,未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市南区三米粥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3日,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南区三米粥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4月13日,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开展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没有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四、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青岛董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29日,青岛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董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3月29日,青岛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开展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没有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青岛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五、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黄岛区皓程烘焙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29日,青岛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黄岛区皓程烘焙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3月29日,青岛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开展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没有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青岛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来源:青岛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国家标准《快递电子运单》近日实施

  • 黑龙江省开行的首趟国产品牌商品汽车 ...

  • 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大力发展高效设施 ...

  • 浙江余姚市推进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 ...

  • 山东省滕州市西岗镇积极践行绿色发展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