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广州)网站获悉,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州五颗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穗番市监(东环)罚字〔2023〕1号。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穗番市监(东环)罚字〔2023〕1号 |
处罚类别: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罚款金额(万元): | 1.29388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40274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事实: |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行为的的处罚。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处罚内容: | 一、没收违法所得4027.4元;二、罚款12938.8元。 |
违法行为类型: | 日用化学制品质量违法行为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州五颗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 | 李俊杰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3-28 |
公示截止期: | 2024-03-28 |
处罚机关: | 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