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肇庆)网站获悉,肇庆市烟草专卖局对端州区嘉悦电子产品商行作出行政处罚。商行的违法事实为“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肇烟处[2023]第A0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端州区嘉悦电子产品商行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区佩楣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445321********222X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肇烟处[2023]第A0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电子烟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违法事实: | 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8.6元,并处500元罚款。 |
罚款金额(万元): | 0.05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0386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3-16 |
公示截止期: | 2024-03-16 |
处罚机关: | 肇庆市烟草专卖局 |
数据来源单位: | 肇庆市烟草专卖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