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安徽省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23 年第3期)。
据公告,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公众使用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有效,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医疗器械质量进行了监督抽验。本期抽验信息涉及医用外科口罩、数字大功率耳背式助听器2个品种,共2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抽检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
(一)医用外科口罩1批:南昌市康华卫材有限公司生产,口罩带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数字大功率耳背式助听器1批:奥迪康(上海)听力技术有限公司生产,设备或设备部件的外部标记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对抽检中发现的上述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内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等要求,及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医疗器械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选择医疗器械,首先要看经营者主体是否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其次是看产品的标签和说明书,是否标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注册证号以及生产日期和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等,使用时请仔细阅读标签和说明书,特别注意说明书中有关注意事项、警示以及提示性内容。如购买到假冒或不合格医疗器械,请及时拨打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 12315。
附件:2023年第3期安徽省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信息
序号 | 样品名称 | 被抽样单位 | 标示生产单位 | 产品编号/批号 | 型号规格 | 检验机构 | 检验依据 | 检验结果 | 不符合规定项目 | 报告书编号 | 备注 |
1 | 医用外科口罩 | 合肥国宁大药房有限公司南七店 | 南昌市康华卫材有限公司 | 批号:20211130 | 平面形14.5cm*9cm |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皖药监综秘〔2022〕26号文附件5《医疗器械监督抽检工作方案》中“检验:8.医用外科口罩” | 不符合要求 | 口罩带 | AH2022-QSC-00203 | |
2 | 数字大功率耳背式助听器 | 合肥乐听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奥迪康(上海)听力技术有限公司 | 序列号:69333684 | GEN02 BTE 100 |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皖药监综秘〔2022〕26号文附件5《医疗器械监督抽检工作方案》中“检验:5.助听器” | 不符合要求 | 设备或设备部件的外部标记 | AH2022-QSC-002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