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燕琳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被处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2022〕(南)狮综执市监罚罚字599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罚款金额(万元) | 0.34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3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事实 |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 | |||||
处罚内容 | 一、罚款3400元;二、没收违法所得300元 | |||||
违法行为类型 |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佛山市燕琳贸易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91440605572373910H | ||||||
法定代表人 | 汤群英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430****092X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2-20 | |||||
公示截止期 | 2024-02-20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人民政府 | |||||
数据来源单位 |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