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22>>

陕西省岐山县市场监管局关于10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4期)

2023-01-16 10:05:2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1月13日,陕西省岐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0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4期)。通告称,近期,该局组织对全县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等进行监督抽检,不合格1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2批次、餐饮食品8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岐山县九吃九有生活超市销售的芹菜,甲拌磷.mg/kg检出值为0.21mg/kg,标准要求≤0.01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岐山县耀峰生鲜生活超市销售的大花生米,酸价(KOH),mg/kg检出值为3.8mg/kg,标准要求≤3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岐山县五丈原德来顺饭店汤碗、岐山县北星楼饭店蘸碟、宝鸡中心成功餐饮有限公司小碗、岐山县双桥素素手抓羊肉店的大碗均检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规定,岐山县五丈原川越楼饭店热菜盘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亿德丰达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四)宝鸡锦绣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汤碗、岐山县京当镇宏建家常菜馆热菜盘、岐山县龙尾窑洞农家乐接待户圆盘,均检出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亿德丰达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经营者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原因,控制风险,整改完善,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标称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食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生产(购进、加工)日期/批号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分类检验机构备注
1//岐山县九吃九有生活超市凤鸣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凤鸣镇凤鸣西路中段芹菜//2022-11-14甲拌磷║0.21mg/kg ║≤0.01mg/kg食用农产品陕西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岐山县耀峰生鲜生活超市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凤鸣镇天柱路梧桐佳苑1号大花生米//2022-11-05酸价(KOH)║3.8mg/kg 3mg/kg食用农产品陕西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岐山县北星楼饭店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蔡家坡镇五丈原中心街蘸碟//2022-11-10大肠菌群,/50cm²║检出║不得检出餐饮食品陕西亿德丰达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4//宝鸡锦绣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蔡家坡镇东三路圣元酒店汤碗//2022-11-16大肠菌群,/50cm²、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mg/100cm²║检出║不得检出餐饮食品陕西亿德丰达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5//岐山县五丈原川越楼饭店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蔡家坡镇五丈原社区西星街热菜盘//2022-11-16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mg/100cm²║检出║不得检出餐饮食品陕西亿德丰达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6//德来顺饭店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蔡家坡镇五丈原社区曹五路(启蒙隔壁)汤碗//2022-11-16大肠菌群,/50cm²║检出║不得检出餐饮食品陕西亿德丰达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7//宝鸡中心成功餐饮有限公司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凤鸣镇北二环西段(众信检测站办公楼西侧)小碗//2022-11-17大肠菌群,/50cm²║检出║不得检出餐饮食品陕西亿德丰达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8//岐山县双桥素素手抓羊肉店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蒲村镇双桥村仁一组大碗//2022-11-17大肠菌群,/50cm²║检出║不得检出餐饮食品陕西亿德丰达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9//岐山县京当镇宏建家常菜馆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京当镇祝家庄街道热菜盘//2022-11-17大肠菌群,/50cm²、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mg/100cm²║检出║不得检出餐饮食品陕西亿德丰达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0//岐山县龙尾窑洞农家乐接待户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故郡镇西塬村龙尾沟圆盘//2022-11-17大肠菌群,/50cm²、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mg/100cm²║检出║不得检出餐饮食品陕西亿德丰达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