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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市场监管局关于283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23年 第3号)

2023-01-11 11:30:54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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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83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23年 第3号)。

据通告,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及坚果制品、豆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等16大类食品283批次样品,其中检出5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是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监督抽检具体情况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的问题

(一)乌兰察布市卓资新区姐妹儿百货便利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宝柱超市销售的长豆角,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呼和浩特市内蒙古维乐惠超市有限公司利佰佳分公司销售的草鱼,恩诺沙星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王建军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二、重金属污染的问题

包头市东河区西脑包农贸市场张敬欢冷冻食品店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合格产品信息.xlsx

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

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标识生产企业名称标识生产企业地址食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食品大类检验机构名称
1卓资新区姐妹儿百货便利店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大庆东街新世纪网吧对面//韭菜散装称重2022/9/19腐霉利,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0.98mg/kg,1.5mg/kg≤0.2mg/kg,≤0.5mg/kg食用农产品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兴和县宝柱超市兴和县新城区兴龙农贸市场//长豆角散装称重2022/9/19噻虫嗪1.8mg/kg≤0.3mg/kg食用农产品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3东河区西脑包农贸市场张敬欢冷冻食品店东河区东站西街慧农集贸市场内A121-A128号//梭子蟹散装称重2022/9/19镉(以Cd计)1.2mg/kg≤0.5mg/kg食用农产品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4内蒙古维乐惠超市有限公司利佰佳分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与包头大街交汇处利佰佳国际一层、负一层//草鱼散装称重2022/9/20恩诺沙星154.26μg/kg≤100μg/kg食用农产品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5玉泉区王建军水果店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美通市场果品区东区36号//香蕉/2022/5/12吡虫啉0.0845mg/kg≤0.05mg/kg食用农产品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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