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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1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2年第59号)

2022-12-21 17:09: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21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关于1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2年第59号)。通告称,在2022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检验,标签标示为生产商广州幂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销重庆郡灿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鑫彤祛痘精华,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已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涉及的备案人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1批次检出禁用原料的化妆品信息

序号

标示产品名称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名称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

地址

包装规格

标示批号

标示生产日期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所在地/产品进口地区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

检验机构名称

不合格项目

检验结果

规定要求

1

鑫彤祛痘精华

生产商:广州幂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销:重庆郡灿化妆品有限公司

生产商: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石马桃源西街53

崇州市崇阳蓉欣百货店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阳街道金带街35

25ml

20N1220E04

/

保质期:年,限期使用日期:2023/12/19

广东

G妆网备字2020253168

20161357

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氧氟沙星

检出,检出值<0.75μg/g(检出限为0.25μg/g,定量限为0.75μg/g

 

不得添加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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