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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同行康复医院有限公司涉嫌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案

2022-12-02 11:05:40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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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同行康复医院有限公司涉嫌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市监方处字〔2022〕19号

当事人:合肥同行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2MA8LJFWD56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在自建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医疗广告未经审查,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构成了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20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主动履行。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11月30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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