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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公布!网络直播营销不能违法

2022-10-14 18:19:4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随着网络直播营销的快速兴起,相关消费纠纷日益凸显。市场监管部门一直以来也在大力开展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近日,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公布了两个案例,并希望广大网络直播主体引以为戒。

台州市某车业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该企业通过抖音平台向消费者宣传销售金轮牌“猛士摩托车”时,虚假介绍该摩托车搭载的发动机品牌,宣称的产品搭载的发动机型号排量与实际不符等情况,该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属于以虚假的商品说明方式销售商品的行为。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台州市黄岩某食品商行违反价格法案

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开设在抖音直播平台的网店进行检查,发现其在直播平台销售三门青蟹的视频中发布“三门青蟹走15箱 全网最低 电话xxxxxxxxxxx”等内容。当事人在无依据的情况下宣称“全网最低”销售“三门青蟹”,吸引消费者,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属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行为。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另据了解,截至目前,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立案查处各类直播案件40件,涉及广告违法、价格违法、侵犯知识产权、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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