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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99号)

2022-10-13 19:18:18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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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99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重庆市江津区4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市尹华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冷吃鸡翅香辣味(辐照食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

2022年8月2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重庆市尹华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2年06月20日的冷吃鸡翅香辣味(辐照食品)《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购进的上述同批次冷吃鸡翅香辣味(辐照食品)全部销售完毕。

(二)生产/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重庆市尹华鑫食品有限公司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冷吃鸡翅香辣味(辐照食品)共计440袋,抽样10袋。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因该批次产品销售者已食用,故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已无法召回该批冷吃鸡翅香辣味(辐照食品)。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要求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索证索票,妥善保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二、江津区乾波水产经营部经营的鲫鱼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

2022年7月23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购进日期为2022年7月4日的同批次鲫鱼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生产/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江津区乾波水产经营部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鲫鱼10kg,本局抽样2.8kg,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因该批次产品消费者已食用,故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已无法召回该批鲫鱼。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要求当事人: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台账,落实主体责任,查验货品检测报告和厂家出厂检验报告,完善销售记录,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商户的日常监管力度。

三、重庆州俊蔬菜有限公司经营的韭菜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

2022年8月23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购进日期为2022年7月6日的同批次韭菜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生产/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重庆州俊蔬菜有限公司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韭菜10kg,本局抽样3.4kg,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因该批次产品消费者已食用,故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已无法召回该批韭菜。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要求当事人: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台账,落实主体责任,查验货品检测报告和厂家出厂检验报告,完善销售记录,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商户的日常监管力度。

四、重庆渝壶酒业集团酿酒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生产的重庆高粱酒(白酒)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

2022年8月17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生产日期为2018年9月20日的同批次重庆高粱酒(白酒)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生产/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重庆渝壶酒业集团酿酒有限公司予以立案调查。经查,本局对2018年9月20日生产的重庆高粱酒抽检时,抽样基数6瓶,本局抽样4瓶,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因该批次产品消费者已食用,故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已无法召回该批重庆高粱酒。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要求当事人:持续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台账,落实主体责任,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商户的日常监管力度。

五、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1日

(责任编辑: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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