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22>>

天津市津南小代海鲜水产品经营店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2022-09-01 10:10:08 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image.png

天津市津南小代海鲜水产品经营店(代学良)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我局接到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No.NCP22120112111330370)及检验报告(NO:MTSPTJ2200580),涉及我区1家经营户。现将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天津市津南小代海鲜水产品经营店(代学良)经营的海蟹

(一)抽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海蟹(检验报告编号:NO:MTSPTJ2200580,购进日期:2022年5月5日,数量20斤),不合格项目: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经营户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调查,当事人购进了20斤海蟹,已全部对外售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对当事人减轻行政处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进行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200元。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当事人是销售者,并非生产者,在销售过程中也未添加或使用其他物质,当事人在后续经营过程中从固定摊位、能提供来源的经销商处进货。

(责任编辑:凌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