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栖霞区市场监管局部分市级抽检不合格食品和餐具的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2年,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餐饮经营户使用的食品和餐具进行抽检,其中涉及我区部分商户,现将我局对相关使用不合格食品和餐具的商户的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1、南京市栖霞区程俱艮小吃部使用的盖浇饭盘,经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检测,检验项目“大肠菌群,/50cm²”单项判定结果为不合格。初步排查不合格原因可能为清洗不到位,当事人在收到报告后,进行了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予以警告。
2、南京阿兰老家食品有限公司使用的生姜,经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检测,检验项目“噻虫胺,mg/kg、噻虫嗪,mg/kg”两项判定结果为不合格。初步排查不合格原因可能为种植环节不规范使用农药,当事人在收到报告后,进行了整改。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予以处罚:罚款人民币5000元。
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