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守护市场安全底线,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山东威海市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定不移落实“四个最严”,坚决打击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露头就打、重拳出击,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违法案件。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
威海鲁威电梯有限公司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护保养电梯案
2022年4月21日,威海市市场监管局进行监督检查,查明威海鲁威电梯有限公司未对电梯实施季度维保。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0000元。
案例二:
威海市成合塑料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未依照规定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入目录产品案
2022年5月11日,威海市市场监管局进行监督检查,查明威海市成合塑料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生产的包装袋21800个,罚款2048元。
案例三:
威海黎明玻璃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变更,擅自出厂、销售列入目录产品案
2022年5月19日,威海市市场监管局进行监督检查,查明威海黎明玻璃有限公司出厂销售的建筑安全中空玻璃的原材料生产企业发生改变,未按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证书变更。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000元。
威海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如发现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请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
(来源:威海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