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湘药监械罚〔2022〕11号)

2022-08-12 18:00:1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12日,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湘药监械罚〔2022〕11号),涉及湖南欧品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湘药监械罚〔2022〕11号

当事人

湖南欧品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301000MA4R4ADHX0

法定代表人

刘洋

违法类型

出厂医疗器械未按照规定进行检验的医疗器械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你公司警告并处10000元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8月8日

备注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打造更亮丽的祖国北部边疆风景线—— ...

  •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市场监管局 ...

  • 江西省南丰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全覆盖、 ...

  • 甘肃省华亭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特种设 ...

  • 暑运期间上海虹桥动车运用所内一派繁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