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25日,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一则处罚案件,涉及天津市武清区张爱兵水果批发部(张爱兵)进货时未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花甜瓜案。
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Case | ENTNAME | REGNO | ZZJGDM | FDDBRMC | PenDecNo | IllegActType | PenType | penbasis | JudAuth | PenDecIssDate | remarks | |
天津市武清区张爱兵水果批发部(张爱兵)进货时未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花甜瓜案 | 天津市武清区张爱兵水果批发部(张爱兵) | 92120222MA065AFJ8P | 0 | 张爱兵 | 津武市监稽罚〔2022〕30号 | 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花甜瓜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当事人进货时未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第一款之规定。 | 自动履行,15日 |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