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22>>

吉林省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2022-01-09批次)

2022-07-12 10:22:22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吉林省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2022-01-09批次)。

抽样编号为GC22220000238730704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吉林市烨鸿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合格食品(紫苏籽油)

(一) 抽检基本情况。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于2022年3月2日依法委托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当事人经营的紫苏籽油(批次2022-01-09)进行检验,该检验院出具的紫苏籽油(批次2022-01-09)检验报告显示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酸价(以KOH计)项目不符合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要求,LS/T 3254-2017《紫苏籽油》要求,苯并[a]芘项目不符合GB 24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生产环节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5月16日对吉林市烨鸿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发现当事人生产经营的紫苏籽油外包装标签上没有标识分装信息,且发现其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存在涉及以下问题( 1、采购的原料没有查验供货者许可证且没有对未提供有效合格证明的原料进行检验;2、原料库内的紫苏籽油原料外包装上没有标识;3、缺批次为2022-01-17紫苏籽油的产品贮存(入、出库)记录和灌装加工记录内容;4、未按规定存放原料;5、对生产的食品未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以下简称GB14881)中有关7.2.1;7.2.2;7.2.4;7.2.6;14.1.1.2条款的要求。

当事人于2022年1月9日分装生产该批次紫苏籽油(规格为180ml/瓶)74瓶,除留样2瓶外,其中24瓶于2022年1月19日销售给吉林市润华商业有限公司,成本价为22.62元/瓶(其中包括吉林市润华商业有限公司的一些费用),出厂价为23.1元/瓶;其中48瓶于2022年1月16日销售给吉林市龙潭区铁东鸿源特产商店,成本价为12.6元/瓶,出厂价为14.16元/瓶,至案发上述批次涉案产品已全部销售,无库存。经计算,货值金额为1262.40元。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食品经营主体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当事人在收到上述检验报告后立即制定了召回计划,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于2022年5月9日从吉林市龙潭区铁东鸿源特产商店召回上述批次涉案紫苏籽油48瓶,且在并未事先向监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于当日将已召回返厂的48瓶涉案批次产品进行逐一倒掉销毁处理。

2.行政处罚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5月6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吉林市烨鸿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十三项;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二款;《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和第十三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于2022年7月8日对其处罚如下: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34.08元(大写:壹仟贰佰叁拾肆元捌分);

(3)罚款人民币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3、排查整改

经企业自行查找原因,认为该批次食品因采购的原料不合格导致其分装生产后产品检验不合格。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生产企业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在采购食品原料时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并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生产经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反映。

(责任编辑:凌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