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11日,浙江省台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布一条食品抽检信息,涉及台州市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2年第16号)。
公示称,根据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国家黄酒茶农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编号为SPA202200192的检验报告,涉及天台县1家食品经营单位——天台县金百惠超市经营的黄酒。
2022年3月31日,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抽样人员依法对当事人所经营的生产日期为2022年1月12日的黄酒进行监督实施抽样。经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国家黄酒茶农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检验报告(编号为SPA202200192),氨基酸态氮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该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2年4月27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依法对当事人在售同批次的5壶黄酒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其余同批次黄酒已经卖完。因消费者不明确故无法实施召回。截至2022年4月27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产品的相关投诉。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