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16日,武冈市芳姐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召回公告,决定主动召回10批次不安全食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国内所有市场和网络平台销售的相关产品,实施一级召回。
以下为召回公告原文:
武冈市芳姐卤业有限责任公司召回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公司决定主动召回不安全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基本信息
本公司名称:武冈市芳姐卤业有限责任公司,单位住所:湖南省武冈市春光路工业园区,法人代表:张梅芳,联系电话:13973953577。
二、召回食品基本情况
本公司生产的以下产品:1、武冈香辣卤香干(豆干再制品)160g(生产日期 2021年11月16日);2、攸秀香干200g(生产日期 2021年1月20日);3、武冈四方干(豆干再制品)80g (生产日期 2021年9月7日);4、手工豆串153g(生产日期2022年2月20日);5、芳姐四方干80g(生产日期 2021年9月7日);6、爽口豆干153g(生产日期 2022年2月20日);7、四方干(香辣味)83g(生产日期 2022年3月3日);8、原味盐豆腐153g(生产日期 2021年10月26日);9、原味盐豆腐153g(生产日期 2022年3月25日);10、柴火腊香豆干150g(生产日期 2022年2月21日)。以上10批次在国内所有市场和网络平台销售的产品,因产品质量问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实施一级召回。
三、召回义务及责任
本公司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已经停止生产经营,主动召回,同时通知经销商做好停止销售、下架等配合工作。消费者可依据有效凭证,向本公司或经销商要求退货、退款等合法权益。
武冈市芳姐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