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6月16日,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河北省药品质量公告(2022年药品监督抽检第1期)。
据公告,按照《2022年河北省药品监督抽检计划》,河北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检验机构对全省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进行了抽查检验。本次药品监督抽验中发现的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如下:
标示朝鲜万庆石岩贸易公司生产的安宫牛黄丸(批号010521)经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检验,【鉴别】项不符合规定。
对本公告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请有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药品生产企业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采取必要风险控制措施,于三个月内公开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公告中涉嫌假冒的药品,要查清相关来源渠道,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依法查处。相关情况及时报告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