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加强液化石油气钢瓶(以下简称:气瓶)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近日,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行政执法局和市行政审批局联合印发了《柳州市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柳州市液化石油气瓶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面清除该市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气瓶,严厉打击“翻新瓶”、非法充装等违法行为。
在此,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醒,请广大消费者在使用瓶装液化气过程中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关于气瓶更换的问题
目前,柳州市气瓶产权分为两种,一种是消费者自有产权,一种是充装单位拥有产权。根据《通知》要求,自发文日期起全市气瓶充装单位必须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要求办理气瓶使用登记。依据《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规定,气瓶充装单位只能充装本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严禁充装未经定期检验合格、非法改装、翻新以及报废气瓶。
这意味着,消费者自有产权的气瓶虽然还在使用期限内,但是因为气瓶产权非充装单位拥有,不能办理使用登记,充装单位也就不能对消费者自有产权的气瓶进行充装。
关于气瓶专用颜色的要求
依据《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以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有关规定,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柳州市充装的气瓶逐步推广、统一采用国标色标卡号为GSB05-1426-2001YR04桔黄色的颜色标志,未到期检验的气瓶临时沿用原有颜色,新购买及到期检验合格的气瓶一律采用桔黄色的颜色标志。
关于旧气瓶回收费和新气瓶租用费的问题
仍在使用期限内的消费者自有产权气瓶,消费者可与充装单位自行协商,由充装单位对消费者自有产权的气瓶进行折价回收。气瓶回收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充装单位根据气瓶的新旧程度和使用年限等因素自主定价,并进行明码标价。消费者可通过下表内任意一家燃气充装单位进行询价对比,然后选择回收价格合理的充装单位进行回收。如通过多方询价仍对回收价格不满意,也可以自行处置旧气瓶。
序号 | 燃气充装单位 | 联系方式 | 辖区 |
1 | 柳州市澳华石油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 | 8811111 | 柳北区 |
2 | 柳州市柳煤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 2626777 | 柳北区 |
3 | 云南中石化燃气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 966333 | 柳北区 |
4 | 柳州市桂中燃气有限公司 | 8811777 | 柳东新区 |
5 | 柳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95007 | 柳南区 |
6 | 柳州市龙安液化石油气储气站 | 3215177 | 柳南区 |
7 | 广西宁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3132777 | 柳南区 |
8 | 柳州市柳江石油气有限公司 | 7266888 | 柳江区 |
9 | 柳州市柳江区成乐液化气供应站 | 7530203 | 柳江区 |
消费者新租用液化气瓶时,充装单位会向消费者适当收取押金或租用费。此项费用属于民事合同行为,应由双方协商议定,并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租赁数量、租期、押金或租用费的结算方式及期限、双方责任和义务等信息。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务必逐条核对上述信息,确认后再签字,并妥善保管交易凭证和书面合同。
最后,柳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在使用瓶装液化气过程中,如发现商家存在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行为时,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网址http://www.12315.cn),还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通讯员 莫慧荣 黄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