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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晨成纺织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叉车被罚

2022-05-17 12:10:12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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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江苏省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2年行政处罚公示(四)》,南通晨成纺织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叉车被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自然人姓名

被处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皋市监处罚〔2022〕0200193号

使用未经检验叉车

南通晨成纺织有限公司

陆建平 

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自觉履行
  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

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4/1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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