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北京齐贝口腔医学科技有限公司齐贝口腔门诊部(以下简称:当事人或齐贝口腔门诊部)因违法发布广告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2021年9月1日,当事人以营利性为目的在微信平台免费开设公众号“北京顺义齐贝口腔”,并于2021年5月30日和8月31日在其微信公众号“北京顺义齐贝口腔”分别发布两篇标题为“《齐贝十步睡眠洁牙|颠覆你的口腔保健观》、《截止今日,齐贝口腔即拔·即种·即修复种植牙突破300例,半小时圆您缺牙重生梦!》”的图文内容,至2022年1月18日为止,当事人自行删除上述广告内容。经核实,上述广告是当事人委托北京红炜商贸中心(另案办理)制作,制作费用为240元。
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管局认为,齐贝口腔门诊部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依据相关规定,该局对其罚款480元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本网还注意到,北京齐贝口腔医学科技有限公司齐贝口腔门诊部在2020年被北京市顺义区胜利街道办事处通报。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0年12月7日9时,该门诊部被发现存在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的行为,影响环境秩序。其行为涉嫌违反《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根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此外,在2016年,该门诊部因《放射诊疗许可证》未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校验被有关部门警告。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齐贝口腔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注册资本50万元。法定代表人谢振。齐贝口腔门诊部为其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包括口腔科;技术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