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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晋江市2021年度第四季度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及其充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公示

2022-03-21 09:50:17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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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福建省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度第四季度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及其充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公示。

2021年11月-12月,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该市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及其充电器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本次抽检随机对全市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及其充电器产品生产、销售的各类市场主体抽取样品,共抽得样品30批次,其中电动自行车整车5批次,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共5批次(其中铅酸蓄电池4批次、锂离子蓄电池1批次),电动自行车用电池充电器20批次。经检验,上述30批次样品所检项目全部合格。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第四季度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及其充电器产品监督抽查汇总表.pdf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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