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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2021年商品(过度)包装、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器具产品质量、能效水效标识产品计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2022-03-10 22:33:06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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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1年商品(过度)包装、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器具产品质量、能效水效标识产品计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据通报,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要求,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商品(过度)包装、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器具产品质量、能效水效标识产品计量监督抽查。抽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概况

1.商品(过度)包装监督抽查。本次在流通、生产领域抽查蜂产品、化妆品、肉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方便食品、其他食品(燕窝饮品、阿胶糕、口服液等)、乳制品、糕点、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保健食品、固体冲饮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产品跟踪(专项)共14种品类。

本次共抽查和检验了743家企业销售、生产的1222批次商品(不涉及出口商品,含月饼专项),发现168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3.75%,其中,不合格商品中本市企业生产的商品47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10.31%。重点对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等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包装空隙率不合格162批次,包装空隙率不合格发现率为13.26%,包装层数不合格6批次,包装层数不合格发现率为0.5%。

从商品包装抽查统计情况来看,蜂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的不合格发现率超过20%;化妆品、保健食品、其他食品、方便食品、糖果制品的不合格率在10%—20%之间;乳制品、糕点、固体饮料、肉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等5种商品的不合格发现率低于10%;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全部合格。

2.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抽查。本次在流通、生产领域抽查食用油、粮食加工品、蜂产品、熟肉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水冻食品、方便食品、速冻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化妆品、洗化用品、农资产品、油漆涂料、电线电缆、润滑油、水果制品共17种商品。

本次共抽查和检验了450家企业销售、生产的794批次商品,发现54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6.80%。对净含量标注、净含量检验等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净含量标注不合格31批次,净含量标注不合格发现率为3.90%,净含量检验不合格26批次,净含量检验不合格发现率为3.27%。

3.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产品为互感器产品、电子计价秤、膜式燃气表、电能表、水表、出租汽车计价器、一般压力表产品、数字压力计、医用电子体温计、耳温计、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硫化氢)、可燃气体报警器器共12种产品。

本次共抽查92家企业生产、销售的98批次产品,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06%。

4.能效水效标识产品计量监督抽查。本次在流通、生产领域抽查家用电冰箱、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家用电磁灶、平板电视、微型计算机、吸油烟机、家用燃气灶具、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智能坐便器共10个类别产品。本次共抽查和检验了206家企业生产的245批次产品,发现2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1.02%。

(二)主要做法

本次抽查突出问题导向,创新监管模式,在对往年不合格率和抽查情况进行评估的基础上,选取抽查重点领域及种类,探索对电商平台销售的商品(过度)包装进行抽样,采取“双随机”方式,通过“双随机”信息化系统,随机确定抽查企业和选派抽样人员,提升政府监管的公正性、有效性,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商品(过度)包装监督抽查

1.蜂产品。此次抽查26家企业生产的61批次商品,发现20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2.79%,不合格项目涉及包装空隙率。

2.化妆品。此次抽查50家企业生产的122批次商品,发现14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1.48%,不合格项目涉及包装空隙率。

3.肉制品。此次抽查36家企业生产的79批次商品,发现2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53%,不合格项目涉及包装空隙率。

4.可可及烘烤咖啡产品。此次抽查33家企业生产的104批次商品,发现1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0.96%,不合格项目涉及包装空隙率。

5.方便食品。此次抽查42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商品。发现14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7.50%。不合格项目涉及包装空隙率。

6.其他食品(燕窝饮品、阿胶糕、口服液等)。此次抽查62家企业生产的105批次商品,发现20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9.05%,其中包装空隙率不合格19批次,包装空隙率不合格发现率为18.10%,包装层数不合格1批次,包装层数不合格发现率为0.95%。

7.乳制品。此次抽查42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商品,发现3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75%,不合格项目涉及包装空隙率。

8.糕点。此次抽查61家企业生产的85批次商品(含月饼专项检查),发现6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7.06%,其中包装空隙率不合格5批次,包装空隙率不合格发现率为5.88%,包装层数不合格1批次,包装层数不合格发现率为1.18%。

9.糖果制品。此次抽查52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商品,发现10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2.50%,不合格项目涉及包装空隙率。

10.茶叶及相关制品。此次抽查47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商品,发现30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7.50%,其中包装空隙率不合格27批次,包装空隙率不合格发现率为33.75%,包装层数不合格3批次,包装层数不合格发现率为3.75%。

11.保健食品。此次抽查54家企业生产的100批次商品,发现18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8.00%。不合格项目涉及包装空隙率。

12.固体冲饮类。此次抽查55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商品,发现7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8.75%,不合格项目涉及包装空隙率。

13.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此次抽查29家企业生产的50批次商品,未发现不合格商品。

14.不合格产品跟踪(专项)。此次抽查54家企业生产的116批次商品,发现23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9.83%,其中包装空隙率不合格22批次,包装空隙率不合格发现率为18.97%,包装层数不合格1批次,包装层数不合格发现率为0.86%。

(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抽查

1.食用油。此次抽查36家企业生产的58批次商品。发现2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45%,不合格项目涉及净含量检验。

2.粮食加工品。此次抽查33家企业生产的59批次商品,未发现不合格商品。

3.蜂产品。此次抽查24家企业生产的52批次商品,发现3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5.77%,不合格项目涉及净含量检验。

4.熟肉制品。此次抽查36家企业生产的61批次商品,未发现不合格商品。

5.化妆品。此次抽查32家企业生产的61批次商品,发现3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4.92%,不合格项目涉及净含量检验。

6.洗化用品。此次抽查23家企业生产的53批次商品,发现1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89%,不合格项目涉及净含量检验。

7.可可及烘烤咖啡产品。此次抽查32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商品,发现1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67%,不合格项目涉及净含量检验。

8.农资产品。此次抽查22家企业生产的27批次商品,发现7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5.93%,其中净含量检验不合格2批次,净含量检验不合格发现率为7.40%,净含量标注不合格7批次,净含量标注不合格发现率为25.93%。

9.淀粉及淀粉制品。此次抽查24家企业生产的45批次商品,未发现不合格商品。

10.水冻商品。此次抽查13家企业生产的35批次商品,发现2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5.71%,不合格项目涉及净含量检验。

11.方便食品。此次抽查23家企业生产的48批次商品,发现8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6.67%,其中净含量检验不合格6批次,净含量检验不合格发现率为12.50%,净含量标注不合格2批次,净含量标注不合格发现率为4.17%。

12.速冻食品。此次抽查22家企业生产的47批次商品,发现1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13%,不合格项目涉及净含量标注。

13.油漆涂料。此次抽查7家企业生产的18批次商品,未发现不合格商品。

14.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此次抽查36家企业生产的70批次商品,发现3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4.29%,不合格项目涉及净含量检验。

15.水果制品。此次抽查31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商品,发现6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00%,其中净含量检验不合格2批次,净含量检验不合格发现率为3.33%,净含量标注不合格4批次,净含量标注不合格发现率为6.67%。

16.电线电缆。此次抽查4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商品,发现15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75.00%,不合格项目涉及净含量标注。

17.润滑油。此次抽查1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商品,发现2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00%,不合格项目涉及净含量标注。

(三)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1.出租汽车计价器。抽查了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出租汽车计价器产品。重点对计程误差、计时误差、切换速度误差、切换速度响应时间、电源环境、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条件、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静电放电抗扰度、沿电源线的电瞬态传导、除电源线外的导线通过容性和感性耦合的电瞬态发射共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2.电能表。抽查了7家企业生产的9批次电能表产品。重点对基本误差、常数、起动、潜动、时钟准确度、功耗、高频电磁场抗扰度、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脉冲电压试验、交流电压试验共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3.电子计价秤。抽查了5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非自动秤产品。重点对说明标志、称量结果间的允许差值、除皮称量的最大允许误差、偏载、鉴别力、重复性、稳定环境中的计量性能、温度、抗干扰要求共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外观检查、温度测试。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4.互感器产品。抽查了10家企业生产的17批次互感器产品,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5.88%。重点对一次端工频耐压试验、二次端工频耐压试验、准确度试验、标志的检验共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准确度试验。

5.膜式燃气表产品。抽查了8家企业生产的13批次膜式燃气表产品。重点对外观、标示信息、机械封印、密封性、压力损失、始动流量、示值误差、机电转换误差共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6.水表产品。抽查了8家企业生产的12批次水表产品。重点对示值误差、压力损失、控制功能、机电转换误差、静磁场、静压共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7.一般压力表产品。抽查了4家企业生产的6批次一般压力表产品。重点对外观、基本误差、回差、指针偏转的平稳性、轻敲位移、超压、指示装置共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8.数字压力计。抽查了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数字压力计产品。重点对零点漂移、基本误差、回差、重复性、超(静)压共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9.医用电子体温计。抽查了4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医用电子体温计产品,有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40%。重点对标志、示值误差、气候环境适应性试验共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标志。

10.耳温计。抽查了5家企业生产的6批次耳温计产品。重点对标志、规定显示范围内的实验室误差共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11.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硫化氢气体检测仪)。抽查了8家企业生产的8批次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硫化氢气体检测仪)产品。重点对外观检查、示值误差、响应时间、恒定湿热试验、振动试验共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12.可燃气体探测器。抽查了9家企业生产的11批次可燃气体探测器产品。重点对外观和产品标志检查试验、报警动作值试验、全量程指示偏差试验、响应时间试验、恒定湿热(运行)试验、振动(正弦)(运行)试验共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四)能效水效标识产品计量监督抽查

1.家用电冰箱。此次抽查18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商品。发现2批次商品能效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不合格项目涉及标准耗电量和能效等级。发现1批次商品能效标识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5%。

2.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此次抽查28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商品。发现6批次商品能效标识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0%。

3.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此次抽查10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商品。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商品。

4.家用电磁灶。此次抽查22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商品,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商品。

5.平板电视。此次抽查16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商品。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商品。

6.微型计算机。此次抽查15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商品。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商品。

7.吸油烟机。此次抽查26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商品。发现1批次商品能效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不合格项目涉及能效等级。

8.家用燃气灶具。此次抽查37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商品。发现14批次商品能效标识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5%。

9.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此次抽查18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商品。发现4批次商品能效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0%,不合格项目涉及能效等级、显色指数等。

10.智能坐便器。此次抽查16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商品,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商品。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场分局要针对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能源效率标识产品管理办法》等规定,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

(一)对于本次抽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生产、销售企业,要依法开展后处理工作;情节严重的,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二)对于本次抽查中不合格发现率较高的商品,如化妆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方便食品、其他食品(燕窝饮品、阿胶糕、口服液等)等过度包装商品,化妆品类、方便食品、水冻商品、水果制品等定量包装商品,电子体温计、互感器等计量器具,家用电冰箱、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家用燃气灶具、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等能效水效标识产品,要加大对生产、销售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有必要的,要进行行政约谈。

(三)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法律法规标准宣传,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充分利用行业协会等平台,帮助企业分析不合格原因,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不断提升计量器具产品质量和相关产品能效水效水平,从源头上减少包装废弃物产生,营造诚信公平的购物环境。

附件:1.2021年上海市商品(过度)包装、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器具产品质量、能效水效标识产品计量监督抽查情况汇总表

2.2021年上海市商品(过度)包装监督抽查情况分类统计表

3.2021年上海市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抽查情况分类统计表

4.2021年上海市商品(过度)包装、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明细表

5.2021年上海市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明细表

6.2021年上海市能效水效标识产品计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明细表

附件1-6.doc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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