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2月16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对盱眙县金谷石油总站二站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情况的公告。
对盱眙县金谷石油总站二站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情况的公告
2022年第3号
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11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18号公布),现对1批次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情况予以公告:
在淮安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三季度监督抽查中,盱眙县金谷石油总站二站销售的95号车用汽油(VIA)不合格,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对该企业进行整改复查。2022年1月25日第一次整改复查仍不合格。
特此公告。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