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大鹏海关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鹏关缉普违字〔2022〕0022号),涉及兰州谷圆丰贸易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鹏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 (鹏关缉普违字〔2022〕0022号)
兰州谷圆丰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许东生,海关编码:62019609JJ
2021年5月25日,当事人委托深圳市程一报关有限公司,持报关单531620211160058601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拉福瑞格10年单一麦芽威士忌等货物一批,共9项货物物品,详见报关单。2021年6月12日,经大鹏海关查验二科查验发现,该票所申报9项货物均未加贴中文标签。根据现场验估作业结果表(编号:JG53162021015)、现场验估作业联系单(编号:LX53162021015)、现场验估作业记录表(编号:JL53162021015),经审核单证,按实际成交价格方法估价:第一项商品单价为120美元/箱,总价为18000美元,报关单显示80美元/箱,总价12000美元;第二项商品单价为140美元/箱,总价为23380美元,报关单显示98美元/箱,总价16366美元;第三项商品单价为20美元/箱,总价为1640美元,报关单显示15美元/箱,总价1230美元;第四项商品单价为20美元/箱,总价为7000美元,报关单显示15美元/箱,总价5250美元;第五项商品单价为100美元/箱,总价为35000美元,报关单显示70美元/箱,总价24500美元;第六项商品单价为160美元/箱,总价为3360美元,报关单显示95美元/箱,总价1995美元;第七项商品单价为160美元/箱,总价为3520美元,报关单显示102美元/箱,总价2244美元;第八项商品单价为200美元/箱,总价为11200美元,报关单显示108美元/箱,总价6048美元;第九项商品单价为280美元/箱,总价为8400美元,报关单显示202美元/箱,总价6060美元。所申报9项货物涉嫌价格申报不实。
以上行为有《检查(查验)记录表》《案件线索移交单》《交易凭证等价格资料》《进出口贸易合同》《发票》《报关单及其他随附单证材料》等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四)项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科处罚款人民币10.5万元整。
当事人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深圳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也可以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关印)
2022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