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省流通市场泳装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10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40%。
本次监督抽查对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产品使用说明(标识)、纤维成分含量、甲醛含量、pH 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接缝强力、耐氯化水拉伸弹性回复率、弹性伸长率、耐洗(或皂洗)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海水色牢度、耐氯化水色牢度、耐光色牢度。本次抽查未发现涉及安全性指标的项目不合格;有 4 批次产品不符合使用性要求,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产品使用说明(标识)、拉伸弹性伸长率。
不合格产品涉及标称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有限公司生产的“H&M”连体泳衣,标称东莞市美尚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my body”泳装、针织泳衣,标称汕头市艾斯豪服装有限公司生产的“莱曼娜”男士泳裤。
产品使用说明(标识)中的信息标注不全或标注不规范会影响消费者对产品的正确选购及使用;拉伸弹性伸长率不合格产品弹性差,穿上后容易不合身,影响穿着。
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将移交被检主体及产品标称的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不合格产品具体抽查结果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