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21>>

浙江省余姚市公布2021年12月食品抽检情况

2022-01-11 09:38:4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2月,浙江省余姚市农业农村局、余姚市市场监管局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开展抽检,共收到食品检测报告466份,不合格5批次;市场快检248批次,全部合格。监管部门对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已立案,并将严格依法依规处理。12月抽检结果具体如下:

种植养殖环节

抽检蔬菜、畜禽、粮食、水产、茶叶287批次,全部合格。

生产环节

抽检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粮食加工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饮料等13类食品34批次,不合格1批次。其中抽检的1批次食用农产品氟甲砜霉素(氟苯尼考)项目不合格。

流通环节

抽检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饮料等17类产品61批次,不合格1批次。其中抽检的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品标签不合格。

餐饮环节

抽检糕点、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等5类食品84批次,不合格3批次。其中抽检的1批次食用农产品腐霉利项目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的毒死蜱项目不合格,1批次糕点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项目不合格。

市场快检

抽检水产品、熟食制品、酱腌菜类、其他类食品共248批次,全部合格。

注:文中数据只对本批次送检样品负责。

(来源:余姚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