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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虚假广告 於野(北京)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被罚

2022-01-10 11:36:16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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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近日,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於野(北京)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京密市监处罚〔2022〕1号)显示,经查,当事人在淘宝平台内开设的yuyelife於野旗舰店中,销售投诉举报人所购买的於野高地薰衣草精油,该精油属于普通商品,非化妆品。在该产品的销售网页中存在“香薰助睡眠按摩祛痘印”字样,但在该产品的指南中标明了请勿直接接触皮肤。因此,当事人网页中宣称的“按摩祛痘印”字样与事实不符,当事人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该於野高地薰衣草精油的宣传页面是当事人自行设计制作的,里面的“香薰助睡眠按摩祛痘印”字样也是当事人编辑的,当事人委托淘宝平台发布上述广告内容共花费广告费用共计215.11元。

依据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645.33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密市监处罚〔2022〕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於野(北京)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2MA01FK2A9L

工商注册号

110112026242761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法定代表人

张迪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

违法事实

经查,当事人在淘宝平台内开设的yuyelife於野旗舰店中销售投诉举报人所购买的於野高地薰衣草精油,该精油属于普通商品,非化妆品,在该产品的销售网页中存在香薰助睡眠按摩祛痘印字样,但在该产品的指南中标明了请勿直接接触皮肤,因此,当事人网页中宣称的按摩祛痘印字样与事实不符,当事人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该於野高地薰衣草精油的宣传页面是当事人自行设计制作的,里面的香薰助睡眠按摩祛痘印字样也是当事人编辑的,当事人委托淘宝平台发布上述广告内容共花费广告费用共计215.11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645.33元;

罚款金额(万元)

0.06453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1-04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

2022-04-04

处罚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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