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21>>

山东省潍坊市市场监管局通报2021年第三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2022-01-06 11:01:2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2月31日,山东省潍坊市市场监管局网站通报2021年第三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2021年9-12月,根据年度抽查计划,该局组织对全市范围内油墨、清洗剂、胶粘剂、铝合金建筑型材、瓦楞纸箱、卫生巾、纸尿裤、塑料购物袋、木家具、普通用途织物芯输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定配眼镜、建筑用密封胶、建筑防水卷材、制冷设备、灯具等16类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取了363家企业的430批次产品,经检验,14家企业的1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72%。

按照抽查领域划分,本次监督抽查生产领域共抽取了333家企业生产的373批次产品,经检验,6家企业生产的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61%;流通领域共抽取了30家经营者销售的57批次产品,经检验,8家经营者销售的1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7.54%。流通领域抽查中,网络平台共抽取了6家经营者销售的6批次产品,经检验,2家经营者销售的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3.33%。

按照产品类别划分,油墨、清洗剂、胶粘剂、铝合金建筑型材、瓦楞纸箱、卫生巾、纸尿裤、塑料购物袋、木家具、普通用途织物芯输送等10类产品检验全部合格;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定配眼镜、建筑用密封胶、建筑防水卷材等4类产品不合格检出率不高于10%;制冷设备、灯具等2类产品不合格检出率超过10%。

按照企业规模划分,本次监督抽查生产领域的大、中、小型企业数分别占抽查生产企业总数的2.95%、3.75%、93.3%,不合格检出率分别为0%、0%、1.72%。

二、具体产品抽查结果

1.油墨。共抽查1家企业生产的1次产品,合格1批次,合格率100%。本次抽查主要对产品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甲醇、游离甲醛、氨及其化合物、可溶性元素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2.清洗剂。共抽查1家企业销售的4次产品,合格4批次,合格率100%。本次抽查主要对产品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二氯甲烷、三氯甲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总和,甲醛,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总和等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3.胶粘剂。共抽查3家企业销售的3次产品,合格3批次,合格率100%。本次抽查主要对产品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苯、甲苯和二甲苯、游离甲醛等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4.铝合金建筑型材。共抽查36家企业生产销售的44次产品,合格44批次,合格率100%。其中,生产领域抽查35家企业生产的43批次产品,流通领域抽查1家经营者销售的1批次产品。本次抽查主要对产品的化学成分、抗拉强度Rm、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p0.2、断后伸长率A50mm、壁厚偏差、膜厚、封孔质量、漆膜硬度、压痕硬度、干附着性、湿附着性、沸水附着性、耐碱性、纵向抗剪特征值(高温)等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5.瓦楞纸箱。共抽查11家企业生产的12批次产品,合格12批次,合格率100%。本次抽查主要对产品的耐破强度、边压强度、粘合强度、厚度、瓦楞纸箱的摇盖、瓦楞纸箱的抗压强度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6.卫生巾。共抽查3家企业生产销售的4批次产品,合格4批次,合格率100%。其中,生产领域抽查1家企业生产的2批次产品,流通领域抽查2家经营者销售的2批次产品。本次抽查主要对产品的吸收速度、甲醛含量、可迁移性荧光物质、pH、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绿脓杆菌、真菌菌落总数、吸水倍率、背胶剥离强度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7.纸尿裤。共抽查4家企业生产销售的4批次产品,合格4批次,合格率100%。其中,生产领域抽查1家企业生产的1批次产品,流通领域抽查3家经营者销售的3批次产品。本次抽查主要对产品的渗透性能、滑渗量、回渗量、渗漏量、pH、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绿脓杆菌、真菌菌落总数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8.塑料购物袋。共抽查9家企业生产销售的15批次产品,合格15批次,合格率100%。其中,生产领域抽查2家企业生产的2批次产品,流通领域抽查7家经营者销售的13批次产品。本次抽查主要对产品的最小厚度、印刷质量、提吊试验、跌落试验、漏水性、封合强度、落镖试验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9.木家具。共抽查6家企业生产的6批次产品,合格6批次,合格率100%。本次抽查主要对产品的抗冲击、木工要求、甲醛释放量、耐液性、耐湿热、耐干热、附着力、耐冷热温差、耐磨性、耐冷热循环、耐划痕、耐污染性能、表面耐磨性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10.普通用途织物芯输送带。共抽查5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产品,合格5批次,合格率100%。本次抽查主要对产品的拉伸强度、拉断伸长率、全厚度拉伸强度、全厚度纵向参考力伸长率、覆盖层老化性能(70℃,7×24h)拉伸强度、覆盖层老化性能(70℃,7×24h)拉断伸长率、布层间粘合强度、覆盖层与带芯粘合强度、外观质量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11.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共抽查139家企业生产销售的171批次产品,合格170批次,合格率99.42%。其中,生产领域抽查135家企业生产的162批次产品,流通领域抽查4家经营者销售的9批次产品。本次抽查主要对产品的拉断力、断裂标称应变、剥离力、热合强度、抗摆锤冲击能、水蒸气透过量、氧气透过量、耐压性能、跌落性能、耐热性、耐高温介质性、感官、甲苯二胺、蒸发残渣、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溶剂残留总量、苯类溶剂残留量、密封性能、锑(以Sb计)、脱色试验、乙醛含量、酚、封口剥离力、热封强度、乙二醇、对苯二甲酸、苯乙烯、乙苯、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霉菌、总迁移量、断裂伸长率、特定迁移量(异氰酸酯)等3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抽查发现,1家企业生产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溶剂残留量(总量)。

12.定配眼镜。共抽查70家企业生产的70批次产品,合格68批次,合格率97.14%。本次抽查主要对产品的顶焦度偏差、柱镜轴位偏差、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色泽、镜片材料和表面的质量、厚度偏差、装配质量、标志、镜架的外观质量(疵病)、光透射比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抽查发现,2家企业生产的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柱镜轴位方向偏差。

13.建筑用密封胶。共抽查21家企业生产的21批次产品,合格20批次,合格率95.2%。本次抽查主要对产品的下垂度、表干时间、硬度邵氏A、拉伸粘结性23℃、拉伸粘结性90℃、拉伸粘结性 -30℃、拉伸粘结性浸水后、拉伸粘结性水-紫外线、热老化、拉伸模量、弹性恢复率、浸水后定伸粘结性、冷拉-热压后粘结性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抽查发现,1家企业生产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拉伸模量。

14.建筑防水卷材。共抽查56家企业生产销售的58批次产品,合格53批次,合格率91.38%。其中,生产领域抽查45家企业生产的45批次产品,合格44批次,合格率97.78%;流通领域抽查11家经营者销售的13批次产品,合格9批次,合格率69.23%。流通领域抽查中,网络平台抽查6家经营者销售的6批次产品,合格4批次,合格率66.67%。本次抽查主要对产品的可溶物含量、耐热性、耐碱性、持粘性、渗油性、低温弯折、低温柔性、不透水性、拉力、拉伸性能、拉伸强度、拉断伸长率、延伸率、加热伸缩量、热老化、热空气老化、撕裂强度、剥离强度、接缝剥离强度、自粘沥青再剥离强度、复合强度胎基材料等2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抽查发现5家企业生产销售的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拉伸强度、拉断伸长率、撕裂强度、接缝剥离强度、持粘性、热老化、自粘沥青再剥离强度。

15.制冷设备(风机盘管机组)。共抽查2家企业生产的2批次产品,合格1批次,合格率50%。本次抽查主要对产品的风机盘管机组产品的风量、输入功率、供冷量(通用式、干式)、供冷能效系数 FCEER、供热量、供暖能效系数 FCCOP、噪声、水阻、绝缘电阻、电气强度、接地电阻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抽查发现,1家企业生产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噪声。

16.灯具。共抽查6家企业生产销售的10批次产品,合格4批次,合格率40%。其中,生产领域抽查1家企业生产的1批次产品,合格率100%;流通领域抽查5家经营者销售的9批次产品,合格3批次,合格率33.33%。本次抽查主要对产品的标记、结构、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耐热、耐火和耐起痕、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功率、功率因数、光通量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抽查发现,4家经营者销售的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初始光通量、相关色温、初始显色指数。

三、工作要求

1.依法做好不合格后处理工作。针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各相关县级局要按照产品质量法律法规以及《潍坊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的要求,严格落实不合格后处理工作措施。要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企业限期整改并复查验收,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要立案处罚。对已生产、销售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妥善处置,防止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扩散。对于不合格企业要加大后续跟踪监管力度,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后处理工作任务,并于每月25日前向市局报送《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登记表》,直至完成后处理工作。

2.开展专项整治和质量帮扶。相关县级局要以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企业为重点,对辖区内突出产品质量问题开展集中治理整顿,及时发现和消除质量安全隐患。通过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组织召开产品质量分析会、开展质量培训等形式,强化对企业的指导帮扶,帮助企业分析解决产品质量问题,切实促进产品质量提升。

3.做好监督抽查信息通报工作。各县级局要将本次监督抽查情况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联合做好有关产品质量整治和提升工作,推动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附件: 1.2021年第三批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2.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合格率统计表

关于2021年第三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统计表.xlsx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