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3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1年深圳市电视机等3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2021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深圳市生产、销售的电视机、路由器、冬季电暖器具等3类产品的质量安全开展了监督抽查。
本次抽查产品为电视机、路由器、冬季电暖器具(包括电热暖手袋,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室内加热器)。
本次共抽查了深圳市50家受检单位的61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6批次。其中,抽检到生产领域12家受检单位生产的15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3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20%;抽查到流通领域(实体店)9家受检单位销售的15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抽查到流通领域(网络交易平台)29家受检单位销售的31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3批次。
在此,提醒深圳市生产者、销售者:
第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缺陷,可能对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启动缺陷调查、主动召回产品。
第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