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21>>

河南省新乡市市场监管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4期)

2021-12-27 17:39:50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2月27日,河南省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4期)。

据通告,近期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薯类和膨化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速冻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饼干、乳制品、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餐饮食品17大类食品12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0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新乡市红旗区全稻八宝粥店1批次餐具(小碟),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新乡市红旗区大瑞祥餐饮部1批次餐具(勺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延津县人民医院榆东分院1批次方盘,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延津县宏志学校1批次餐具(餐盘),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辉县市金城量贩有限公司灶君庙店销售的标称陕西飞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手工花椒锅巴,其中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7.2mg/g,标准规定≤5.0mg/g。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6.河南省荣军医院1批次石磨香油,其中标签不符合GB 7718-2011的要求。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处置措施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新乡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辉县市、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标称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食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生产日期/批号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分类检验机构备注
1//新乡市红旗区全稻八宝粥店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路200号莲花苑小区东门餐具(小碟)//2021-10-13大肠菌群║检出║不得检出餐饮食品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新乡市红旗区大瑞祥餐饮部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东街牌坊街南头转盘路西营业房77号餐具(勺子)//2021-10-15大肠菌群║检出║不得检出餐饮食品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延津县人民医院榆东分院河南省延津县新长北线北侧,边界路以东方盘//2021-11-03大肠菌群║检出║不得检出餐饮食品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延津县宏志学校延津县东屯镇餐具(餐盘)//2021-11-03大肠菌群║检出║不得检出餐饮食品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陕西飞腾食品有限公司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西吴办永昌路南侧创业路北侧辉县市金城量贩有限公司灶君庙店辉县市灶君庙手工花椒锅巴158g/袋椒巴客+图形2021-09-05酸价(以脂肪计)║7.2mg/g║≤5.0mg/g薯类和膨化食品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6/新乡市和平路北段谊连市场2号河南省荣军医院新乡市荣校路78号荣军医院院内石磨香油/豫丰+图形2021-09-28标签║未标示所执行的标准代号和顺序号
║GB7718-2011第4.1.10规定在国内生产并在国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应标示产品所执行的标准代号和顺序号。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