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2月24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发布关于2021年农药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本次通报共210个批次的农药产品,其中在成都市、眉山市、乐山市、达州市、广安市、绵阳市、德阳市7个市的50家农药生产企业抽取农药产品81批次,在盐亭县、乐山市市中区、夹江县、蒲江县、眉山市东坡区、洪雅县6个县(区)的34家农药经营单位抽取农药产品129批次。在“双随机一公开”的基础上,企业抽查结合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和四川省监督抽查结果,重点抽查涉嫌存在问题的农药生产企业和农药品种,市场抽查以县(市、区)农药经营门店为重点抽查对象,抽查品种以生物农药、灭生性除草剂和杀虫剂为主。
抽查结果
经省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抽取的210个农药产品中,合格产品208个,不合格产品2个,合格率为99%。其中生物农药违规添加化学农药成分专项监督抽查的40批次产品均未添加化学农药成分,合格率100%(见附件1);灭生性除草剂违规添加百草枯专项监督抽查的41批次产品均未添加百草枯,合格率100%(见附件2);杀虫剂违规添加其他农药成分专项监督抽查的42批次产品有2批次不合格,合格率95%(见附件3);省内农药生产企业农药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81批次产品全部合格,合格率100%(见附件4);另有6个批次产品不属于本次专项抽查范围,产品质量为合格(见表1)。
表1 其他样品情况汇总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被抽查单位 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 名称 | 生产日期、批号 | 登记的有效成分 | 未经登记的有效成分 | 质量综合判定 | |||
农药 名称 | 指标(%) | 检测结果(%) | 农药 名称 | 含量(%) | ||||||
1 | 15%多效唑可湿性粉剂 | 盐亭县福隆农资有限责任公司柏梓羊山军分公司 | 江苏省盐城利民农化有限公司 | 2020071522 | 多效唑 | 15.0±1.0 | 15.2 | 未检出 | - | 合格 |
2 | 250克/升吡唑醚菌酯乳油 | 夹江县万禾农资经营部 | 上海绿泽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21-03-17 L1B103 YA21206803 | 吡唑醚菌酯 | 24.5±1.5 | 24.4 | 未检出 | - | 合格 |
3 | 56%2甲4氯钠可溶粉剂 | 蒲江县高新农资发展有限公司 | 重庆树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20200107 | 2甲4氯钠 | 58.0-55.0 | 56.8 | 未检出 | — | 合格 |
4 | 65%2甲4氯二甲胺盐水剂 | 眉山云芸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江苏省农垦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 20210410/01 | 2甲4氯二甲胺盐 | 53.0±1.325 | 54.2 | 未检出 | — | 合格 |
5 | 56%2甲4氯钠可溶粉 | 眉山市绿果丰农资有限公司 | 登记证持有人:河南省沈兵县农药厂 受托生产傿名称:乐山新路化工有限公司 | 20200418 | 2甲4氯钠 | 58.0-55.0 | 57.4 | 未检出 | — | 合格 |
6 | 20%乙羧氟草醚乳油 | 眉山聚农源农业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侨昌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 200200105B1005 | 乙羧氟草醚 | 20.0±1.2 | 20.1 | 未检出 | — | 合格 |
存在问题
从检测情况来看,检出假农药1个(有效成分含量未检出且擅自加入其他农药成分),劣质农药1个(有效成分含量不合格)(见表2)。
表2 不合格样品情况汇总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被抽查单位 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 名称 | 生产日期、批号 | 登记的有效成分 | 未经登记的有效成分 | 质量综合判定 | 备注 | |||
农药名称 | 指标(%) | 检测结果(%) | 农药名称 | 含量(%) | |||||||
1 | 1.14%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乳油 | 夹江县万禾农资经营部 | 山东新势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10326040327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1.1±0.2 | 未检出 | 唑虫酰胺 | 4.8 | 不合格 | 标称生产企业确认为假冒其产品 |
2 | 4.5%高效氯氰菊酯乳油 | 洪雅县绿雅农资童兴芬加盟店 | 委托企业: 河南赛诺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受托生产企业: 山东凯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2021/03/02 | 高效氯氰菊酯 | 4.5±0.5 | 3.0 | 未检出 | - | 不合格 | 标称生产企业确认为假冒其产品 |
有关工作要求
各地要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批次产品进行认真核查,严格追查不合格产品来源,督促经营单位立即停止销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依法查处违规行为。持续保持对禁限用农药监管的高压态势,加强对辖区内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对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相关县(区)将不合格产品查处情况于2022年1月30日前报送省农药检定所和省农业农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
省农药检定所联系人:罗瑞;联系电话:028-85505215;E-mail:scnys@sina.com;
厅综合执法监督局联系人:周了;联系电话:028-85018278;E-mail:nyzhzf2020@163.com
1.生物农药违规添加化学农药成分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2.灭生性除草剂违规添加百草枯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3.杀虫剂违规添加其他农药成分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4.省内农药生产企业农药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