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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市场监管局:21批次食品内在质量不合格

2021-12-22 09:27:4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21日,广东省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监督抽检质量通告(2021年第27期)。本次共抽检了25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共计712批次。经检验,发现21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佛山市禅城区元柱冰鲜档销售的冰鲜南尾鲳鱼(海水鱼),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佛山市禅城区黄胜吟食品经营部销售的甜百香果,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陈学倪海鲜档销售的母花蟹和公花蟹,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李燕连鱼档销售的花蟹,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兽药残留问题

(一)佛山市南海区醉新鲜食品店销售的猪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佛山市禅城区南庄徐介郁鸡档销售的公鸡,尼卡巴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李燕连鱼档销售的花甲,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佛山市三水区赴美海鲜店销售的花甲,氯霉素不符合农业农村部相关公告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佛山市高明区鲜聚海鲜档销售的九节虾,氯霉素不符合农业农村部相关公告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农药残留问题

(一)佛山市南海区厨诚龙蔬菜档销售的芹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佛山市禅城区杨华珍蔬菜档销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微生物污染及其他指标问题

(一)佛山市冠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餐包酱(餐包馅料调味酱),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佛山市层层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糖霜,霉菌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佛山市高明区君芯烧腊加工场生产的烧肉,沙门氏菌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多多意冰鲜店销售的标称佛山市顺德区皇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莲蓉包和奶黄包,菌落总数与脱氢乙酸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叉烧包脱氢乙酸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佛山市禅城区乐千惠日用百货商场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佛山市俊华海味店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佛山市朝宏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及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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